【圆明网】重庆法轮功学员王忠明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,在六月底被渝北区法院罔顾事实,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后,向重庆中级法院提起上诉。近日,律师与重庆中院法官联系后才得知,重庆中院已经作了二审非法判决。家人给渝北区看守所打电话,才知道王忠明已经被劫持到重庆永川监狱。
二审是否开庭、什么时候开的庭、审判过程如何、审判结果怎样,没有通知律师出庭,也没有告知家属非法审判结果。
王忠明出生于一九六五年,当年是重庆大学的高材生,因成绩优异被学校保送读研。一九八九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,他来到了以从事科研与工程技术为主的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(中冶赛迪的前身)工作。工作不久就得了“乙肝”,曾经被病痛折磨七、八年,修炼法轮功后,很快无病一身轻,精力渐渐充沛,成了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“中青年专家”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。时有厂家为推销产品找到他,给红包,送礼物,他都以“我是炼法轮功的,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们不能做”而婉言谢绝,并退回礼物。
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七点左右,渝北区国保及大溪沟派出所的警察趁王忠明出门上班时,突然闯入王忠明家中,非法抄家并绑架王忠明。国保警察均未着装,也未出示身份证件。当问他们到底是为什么事情要抄家,是不是因为炼法轮功时,他们矢口否认说:“不是。”又问,是不是所谓的“敲门行动”,警察说:“你知道哈。”他们出示的搜查证上仅写着:依法对你家进行搜查,公安局局长签字栏空缺。
王忠明无故被抓,给家庭带来了无限痛苦,给单位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。王忠明所在部门的领导曾多次与渝中区国保沟通,几位领导亲自到渝中区国保大队要求见人,然而均被拒绝。十一月三日,王忠明被非法批捕,随后由渝中区看守所被转至渝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。
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,渝北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忠明。尽管两位律师依据法律条文有理有据的作了无罪辩护,但渝北区法院仍然罔顾事实,于六月底诬判王忠明三年零六个月徒刑。
重庆第一中级法院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
电话:67679119
刑事审判庭法官:夏玉杰
重庆渝北区法院刑事庭
审判长:唐中政
审判员:杨亚君、李学刚
书记员周洲
办公室:67177534、67177521
重庆渝中区大溪沟派出所
警察李骞:13650522855
* * *
歡迎轉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。